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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价申报与市价申报:下单时选的「委托方式」到底差在哪

机制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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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单框里除了填数量,还有一栏「委托方式」。限价申报是自己指定价格,市价申报是把定价交给下单那一刻的申报簿——两者是交易规则里写明的两类申报,规则细节完全不同。

同样是买同一支股票,为什么有人的委托挂了一整天没成交,有人按下确认就成交了?

是什么

投资者下单时选择的「委托方式」,在交易所规则里对应的是申报的类型。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明确写着「本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」——这是两类并列的申报,不是同一种下单方式的两种叫法。

限价申报指投资者自己指定一个价格,成交价格不会差于这个价格,代价是可能长时间不成交、甚至完全不成交。市价申报指投资者不指定成交价格,由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申报簿上的价格来决定成交价,代价是成交价格在下单当下并不确定。

规则与细节

两类申报在规则层面的差别,集中在三处:

  • 市价申报不是只有一种,而是分成几种具体方式。交易规则列出的方式包括: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——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逐次成交,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;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——同样在对手方五个最优价位内逐次成交,但剩余部分不撤销,而是转成限价申报继续挂着;本方最优价格申报——以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报价作为申报价格;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——以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报价作为申报价格。后两种还有一个共同规则:进入交易主机时如果对应一方申报簿上没有申报,该申报自动撤销。
  • 市价申报仍然带着一个价格上限或下限。规则要求市价申报的内容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(买入保护限价)或最低卖价(卖出保护限价),交易系统处理时,买入申报的成交价不高于买入保护限价,卖出申报的成交价不低于卖出保护限价。也就是说,「市价」并不等于「任何价格都接受」。
  •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。规则写明市价申报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(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集合竞价阶段本身按集中撮合的方式产生价格,不接受这类申报。

指令内容也因此不同: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、营业部代码、证券代码、买卖方向、数量、价格等内容;市价申报指令则包括申报类型、证券账号、营业部代码、证券代码、买卖方向、数量等内容——多了「申报类型」这一项,少了「价格」这一项。

常见影响或现象

理解这两类申报的区别,主要是理解「委托为什么没成交」和「成交价为什么跟看到的价格不一样」这两个常见困惑的机制来源:限价申报的价格由自己指定,能不能成交取决于对手方是否愿意接受;市价申报交出的是定价权,换来的是在申报簿允许范围内即时撮合的机会。

本文只说明交易规则里这几类申报各自的定义与撮合方式,不评价哪一类更好,也不对任何具体情形下该选哪种委托方式提出建议。各交易所、各板块对申报数量等细节另有规定,具体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。

常见误区

常见误区:

  • 把「市价」理解成「不管多少钱都成交」。规则要求市价申报携带买入保护限价或卖出保护限价,成交价被限制在这个范围内,超出部分不会按任意价格成交。
  • 把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」和「剩余转限价」当成同一种。两者前半段撮合方式相同,区别在剩余未成交部分:前者自动撤销,后者转为限价申报继续留在申报簿上,结果完全不同。
  • 以为市价申报在任何时段都能用。规则限定它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,集合竞价阶段不适用。
  • 把「本方最优」和「对手方最优」混为一谈。两者取的是申报簿上相反一侧的报价,成交的即时性并不相同。
  • 本文只讲申报方式的规则构成,不构成任何下单方式选择或交易操作的建议。